新生转专业、大类招生分专业及双学位双专业培养等政策的说明
更新日期:2013-10-11
各位2013级考生及家长:
欢迎您报考澳门太阳集团网站入口,在此对我校在新生转专业、大类招生分专业、双学位双专业培养等方面的政策解释如下:
一、新生转专业
新生被我校录取后,如果希望调到其他专业,可以提出申请,申请时请遵守以下原则:
1.不可跨科类。(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不可互转)。
2.软件工程(软件外包)、通信工程(物联网外包)、经济学(金融与财务外包),不可转入其他普通专业。
3.不可跨校区。
4.二批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只在一批招生的专业,但一批可以转二批。
5.当申请转入的专业人数超出该专业容纳能力时,学校会根据一定条件进行筛选(按高考总分、单科分数、专业特长等)。
6.入学报到后三天之内(9月8日至10日),可以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申请表下载)
二、大类招生分专业
我校合并大类招生的各专业,入学第一年类内各专业的学习课程相同,一年后根据学生意愿和第一年的考试成绩,进行具体专业的分流。
三、双学位双专业培养
学生入学一年后,可以在本校区开展双学位双专业培养的专业中,根据个人兴趣选报一个专业,参加双专业学习。毕业时发给写有两个专业名称的毕业证书。如果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以授予两个学士学位。
以上政策可打电话0537-4458021或发邮件至jwk@mail.qfnu.edu.cn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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