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更新日期:2018-03-21
为保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高效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5号)、《澳门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着力提升学校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4.坚持公平公正。严肃招生纪律,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5.坚持结构优化。继续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推动学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
6.坚持导师主体。强化研究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地位,提高其在选拔评价中的责任感,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7.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学校和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调剂录取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8.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研究生处、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和指导全校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考生资格审查、外语考试等工作,监督和检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联络事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单位招生复试的调剂选拔、专业课命题、印制、考试、阅卷及成绩上报、面试的组织及成绩上报等工作。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专业课考试、面试、实践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三、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与名单确定
1.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符合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管理类外语3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80分,总分150分;其他学科单科30分,总分245分。
2.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1.2。部分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教育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教学、地理学(区域经济研究)、公共管理(经济学院)、艺术学(书法学院)、软件工程以及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复试差额比例为1:1.5。
在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各学院各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130400美术学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1.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按上级文件和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的审查材料参见《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2.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具体参见我校《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和《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等通知要求。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
主要包括外语(不含听力)和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学校统一组织外语(英语)考试;外语(二外)考试、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进行。
各类笔试均为2小时,满分100分;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的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外语笔试根据考生总体成绩情况设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其他科目笔试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3.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听说、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查。
(1)外语听说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2)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查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权重计入总成绩。
(3)面试具体要求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说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外语听说测试老师不少于1人,原则上本学科(专业)导师必须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必须认真做好笔试考场记录、面试现场记录,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笔试考场中要严格遵守监考员守则,面试中严禁面试教师随意进出面试场所、严禁使用通讯设备,杜绝一切与考试无关事项,保证复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结合考生提供的《政治审查表》等材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调剂
调剂我校的考生除满足《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中的相关规定外,还需是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生,其中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需要达到我校的复试分数线。此外,除外语类专业外我校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详细调剂专业、流程及具体要求参见《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应对考生的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报考学校、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及平时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参加我校复试。
五、录取
1.总成绩核算办法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按5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专业课成绩*30%+复试外语笔试成绩*30%+专家测试成绩*30%+外语听说成绩*10%】*50%;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专业课成绩(含政治理论成绩)*30%+复试外语笔试成绩*30%+专家测试成绩*30%+外语听说成绩*10%】*50%。
(2)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政治理论成绩计入总成绩时需与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即政治理论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1)我校以下专业按方向排名录取: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00教育学、040200心理学、040300体育学、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60200中国史、1301L1艺术学、130200音乐与舞蹈学、130400美术学、070100数学、070200物理学、070300化学、070500地理学、071000生物学、070300化学、085237工业设计工程,其他均按不同学院的专业排名录取。
(2)由于非全日制计划单列,所以我校进入复试的同一专业考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的方式进行录取。
(3)为维护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和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3.其他
(1)复试专家组测试时专家有一票否决权,即专家如果认为该考生无培养前途可一票否决,但必须专家组2/3以上专家签字。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本单位的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监督和复议
1.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随机对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举报电话:0537-4455327(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7-4455663(纪委监督电话);举报邮箱qfnuyzb@163.com。
七、具体安排
1.为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培养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限报送各类材料。
2.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于3月21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小组成员名单必需注明复试人员职称和职务,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研究生调剂办法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21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
4.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的考生报到地点、专业课考试地点和面试地点于3月21日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各培养单位于3月21日在网上下载《澳门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研究生复试专家组测试成绩表》及《听说测试表》。
6.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的调剂生名单(含姓名、准考证号、拟调剂专业、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报考学校、报考专业、初试成绩)于3月25日12:00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
7.各培养单位请将《考生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提供,招生学院需注明考核意见)、《专家组测试成绩表》、《听说测试表》、成绩汇总表(需培养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29日16:0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以便进行数据统计。
8.如培养单位有不同于此方案的复试方案,请将本单位复试方案于3月21日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照校区送交日照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
八、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人员一定要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
2.所有参加复试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前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时不得暗示考生,违者追究责任。
3.考生专业课答卷由学院保存三年。
4.按相关文件要求,复试全过程均需录音录像。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将相关音像资料刻盘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3月20日
澳门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洪海
副组长:夏云杰
成 员:李兆祥 张才花 杨兴防 尹树林 罗文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